设计范式
第一范式(1NF)
属性不可分
即表的列的具有原子性,不可再分解,即列的信息,不能分解, 只要数据库是关系型数据库(mysql/oracle/db2/informix/sysbase/sql server),就自动的满足1NF。
第二范式(2NF)
符合1NF,并且非主属性完全依赖于码。
第二范式(2NF)是在第一范式(1NF)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,即满足第二范式(2NF)必须先满足第一范式(1NF)。第二范式(2NF)要求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实例或行必须可以被惟一地区分。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我们设计一个主键来实现(这里的主键不包含业务逻辑)
第三范式(3NF)
符合2NF,并且,消除传递依赖。 满足第三范式(3NF)必须先满足第二范式(2NF)。简而言之,第三范式(3NF)要求一个数据库表中不包含已在其它表中已包含的非主键字段。就是说,表的信息,如果能够被推导出来,就不应该单独的设计一个字段来存放(能尽量外键join就用外键join)。很多时候,我们为了满足第三范式往往会把一张表分成多张表
第四范式(4NF)
要求把同一表内的多对多关系删除。
第五范式(5NF)
从最终结构重新建立原始结构。